第188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考核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我部考核,上海市農作物種子質量檢測中心等6個農作物種子檢驗機構具備對外開展農作物種子檢驗的基本條件和能力,批準為合格種子檢驗機構,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合格證書》,準許在批準的種子檢驗項目范圍內使用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合格標志。
特此公告
附件:農業部批準的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 (第七批)
農業部
2012年12月27日